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

发布时间:2021-06-02 ????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 ?


【类别】

纪念地

【简介】

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办事处旧址。1946年5月至1947年3月,以周恩来为代表的中共代表团在梅园新村与国民政府进行了长达10个月的谈判,对加速解放战争的胜利和迎接新中国的诞生,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位于汉府街18-1号。以周恩来为代表的中共代表团在梅园新村与国民政府进行了长达 10 个月零4天的谈判,对加速解放战争的胜利和迎接新中国的诞生,作出了重要贡献。梅园新村 30 号、35 号、17 号,是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在1946年5月至1947年3月间与国民党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的机关驻地,建筑占地面积 1278.2平方米,保护范围面积 4434.6 平方米。现存状况完好,免费开放。梅园新村纪念馆由中共代表团办事处旧址、国共南京谈判史料陈列馆、周恩来铜像、周恩来图书馆等组成,属于近现代历史遗迹及革命纪念建筑物。1946 年 5 月 3 日,周恩来、董必武率中共代表团由重庆到南京与国民党当局谈判,代表团主要任务是揭露国民党的内战方针,尽可能推迟全国性内战爆发。谈判期间,中共多次作出让步,而国民党当局坚持无理要求,谈判陷入僵局,最终导致谈判破裂。1947 年 3 月 7 日,中共代表团撤离南京。梅园新村 17 号、30 号是当时国民党当局指派给中共代表团使用的;35 号是中共代表团为解决住房拥挤,以廖承志夫人经普椿的名义买下的。梅园新村 30 号是周恩来、邓颖超办公和居住的地方,有 2 层楼房 3 幢,共 18 间,占地面积 431.75 平方米,建筑面积 361.1 平方米。主楼楼下有办公室、会客室、卧室、餐室等,楼上设有机要科等。为防止特务的监视和破坏,中共代表团将院墙加高了一倍,并在传达室和后边西晒台上各加盖了一层小楼。院内的翠柏、石榴、铁枝海棠、葡萄和蔷薇都是当年中共代表团留下的。整个院内依然保持着原来的风貌。梅园新村 35 号是董必武、李维汉、廖承志、钱瑛等人办公和居住的地方,有砖木 2层楼房 1 幢、砖木平房 2 座,共 11 间。楼房一层是董必武、廖承志办公和居住的地方,楼上是李维汉、钱瑛办公和居住的地方。当时为了工作的方便和安全,将与梅园新村 31号特务监视站相通的大门封堵,在东边开了个小门,与梅园新村 30 号相通,并在院内加盖了两座小平房,以遮挡特务视线。东边平房是政策研究室办公室,西边平房是警卫室。梅园新村 17 号是中共代表团办事机构所在地,有砖木 3 层楼房 1 幢、2 层楼房 2 幢、砖木平房 2 座,共 29 间。其中北边一幢是中共代表团办事机构,楼下设有小会议室、新闻组、抄报室、第十八集团军驻京办事处处长办公室,楼上设有电讯组、外事组、党派组和妇女组。南边楼房的楼上是工作人员的宿舍,楼下是饭厅,中共代表团常在这里举行大型记者招待会。1949 年南京解放后,中共代表团办事处旧址即被南京市人民政府妥善保护起来。1961 年,初步建成梅园新村中共代表团办公原址纪念馆,并对内部开放。1978 年 11 月,中共南京市委正式批复将原址定名为“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并对外开放。1990年,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史料陈列馆和周恩来铜像落成,原国家主席杨尚昆为纪念馆题写了馆名。1998 年 2 月,在周恩来诞辰 100 周年之际,周恩来图书馆建成开馆,现藏周恩来论著及有关周恩来生平和思想研究的书刊、音像资料等 1 万多册(卷)。梅园新村纪念馆——中共代表团办事处旧址,于 1956 年 10 月被江苏省人民政府列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1982 年 8 月被南京市人民政府列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 11 月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 年 6 月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布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003 年 7 月被中共南京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命名为南京党史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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