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彩胜负14场

索??引??号 014000802/2023-00004 分????????类 政策文件?综合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3-01-15
标????????题 省民政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号 苏民法〔2023〕1号 主??题??词 法治政府,政策法规,2022年
内容概述 省民政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效
索??引??号 014000802/2023-00004
分????????类 政策文件?综合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3-01-15
标????????题 省民政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号 苏民法〔2023〕1号
主??题??词 法治政府,政策法规,2022年
内容概述 省民政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效
省民政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1- 28 09: 36 来源: 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努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贯彻实施,着力提升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质效。现对照《江苏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省民政厅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推进依法高效履职 

1.巩固拓展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社会组织、养老、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举措,重点落实社会组织成立登记许可中的住所证明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中的收入证明实行告知承诺。进一步推动婚姻登记、殡葬、养老等领域“一件事”办理。在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等领域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以及部门联合抽查。对我省民政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根据国家清单梳理我省民政领域行政许可事项7项。做好民政领域行政权力清单清理核查和动态调整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调整行政权力32项。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全省设立举报平台267个,抽查检查行业协会商会1106个,整治违规收费16起,查处违法违规收费91万元。持续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会员企业减免收费,动员收费盈余较多和收费标准偏高的行业协会商会降低收费,积极为企业减负增效,2022年全省行业协会商会减免、降低收费1.92亿元,惠及企业7.7万家;疫情以来,行业协会商会累计减少各类收费金额7.53亿元,惠及企业21.4万家。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印发《江苏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依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职能职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决策及重大事项、工作动态和法规文件等信息及时梳理、主动公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的更新、补充与完善,增强透明度、确保时效性,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门户网站以及新媒体建设,落实好新闻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推动民政领域立法。从法治民政建设进程中的紧迫问题寻找立法切入点,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全过程参与立法进程。重点推动修订出台《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2022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完成《江苏省社会组织条例》《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起草任务。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地名管理等方面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修法进程。完成省公墓管理办法、社会救助办法等2件民政领域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

2.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印发《江苏省民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制定发布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按程序制发《江苏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积极扩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集体讨论程序,确保政策制度与贯彻落实上位法有序衔接,及时、准确、合规报请省政府备案。

3.认真做好民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完成省民政厅牵头起草的15件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参照省政府清理文件的做法,对省民政厅1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文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其中继续有效的56件,废止的37件,对部分条款进行打包修改的8件,拟全面修订的12件,清理结果报送省司法厅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依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修订出台《江苏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省民政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全程留痕。 

2.严把合法性审查质量。认真执行《江苏省民政厅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规范审查程序、细化审查流程、衔接办文流程,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以省政府名义发布的涉及民政工作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代拟稿)、以厅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行为、各类合同、复议诉讼案件以及其他存在法律风险的问题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未经合法性审查或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集体研究决策。

3.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执行《江苏省民政厅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江苏省民政厅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全厅共有审核人员2人,公职律师5人。厅法律顾问、厅机关公职律师在日常工作中共同参与行政应诉、行政执法、涉法业务咨询等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法律专业支持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系列文件进行全面修订,出台《江苏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江苏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细化自由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拓展至所有执法行为,覆盖执法全流程,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2022年共立案8件,依法作出社会组织领域行政处罚1件。推行柔性执法,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48件,通过行政指导等方式纠正不规范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治理。指导各级抓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全省共开展社会组织领域行政处罚300件,有524家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152家社会组织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根据民政部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完成对411个存在问题的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规范整治;注销、撤销“僵尸型”社会组织5461个;取缔、劝散、公告非法社会组织32家,社会组织发展空间日渐清朗。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建立“红橙黄”风险管控清单,健全“黑机构”整治、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等长效机制,有效化解存量风险,全面遏制新增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化解社会矛盾

1. 强化社区防控能力建设。联合省卫健委印发《足彩胜负14场推动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结合新一轮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契机,完善公共卫生委员会设置,全省100%的村(社区)均依法建立了公共卫生委员会,为公共卫生服务打下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指导城乡社区履行疫情防控职责,规范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加大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力度。联合省公安厅、省卫健委报请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足彩胜负14场转发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足彩胜负14场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指引><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志愿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网格化治理机制,优化日常治理与应急治理有效衔接的现代治理方式,提升精准防控与应急治理能力。

2.强化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制定《全省民政系统“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实施方案》,定期梳理重复信访事项和重大涉稳风险,向属地民政部门和机关业务处室双向交办,采取“月提醒、季通报”方式强化跟踪督导。加强重大活动、重要时节信访保障,较好地实现了“四个不发生”的年度工作目标。

3.认真履行复议应诉职责。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做好各类法律文书内容衔接。认真做好全省民政系统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在《江苏民政》杂志开设“法润民政”专栏,发布民政系统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从业务与法治双角度以案释法。依法做好5件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均被复议机关维持我厅决定;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贯彻实施领导干部“述法”相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承担好省民政厅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组织厅领导班子每月听取并研究法治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民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邀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学习辅导。精选法治民政建设课题,推动全省民政系统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全领域。

(二)切实加强对法治民政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民政工作的“四梁八柱”,将打造“法治民政”作为江苏“四大民政”发展目标之一,作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要内容。坚持民政法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同部署,年初印发《2022年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厅党组常态化集体研究法治工作,2022年党组会议题中共有20项法治相关议题。把学法懂法作为厅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集体学法,2022年共开展4次。举办“处长论坛”“民政青年说”等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坚持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相关内容写进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对照考核。

(三)带领领导班子依法依规决策。带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厅党组审议通过《江苏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主持召开38次厅党组会议,“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厅党组集体决策。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民政业务、政务、事务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带头学习、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深化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抓好普法工作,推动落实《江苏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依托“民政微课堂”,围绕民法典、民政领域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民政执法工作等开设专门课程,组织开展全省民政法治工作培训,提升民政干部法治素养。突出抓好《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新出台民政法规的宣传解读,开展《慈善法》《江苏慈善条例》《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等普法活动。部署在江苏民政微信公众号、江苏民政网及时发布新规定、解读新政策,充分发挥《江苏民政》杂志宣传载体作用,加强以案释法和政策解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政事业发展各方面。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不足,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较少,干部职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意识还需提升。

二是民政立法制规水平有待提高。现行个别规范性文件还存在和上位法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需要加快修改完善。

三是民政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各级民政部门普遍面临执法人员缺失、执法经验不足、执法手段偏弱、执法保障不到位的困难。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细化工作安排,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将党的二十大足彩胜负14场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与民政事业发展相结合,努力提升法治民政建设整体效能。从立法、执法、普法、学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研究制定2023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加强对全省民政法治建设的推动指导。

(二)织密民政法规政策保障网络。紧扣民政主责主业出良法保善治,2023年重点推动省人大制定《江苏省社会组织条例》,推动省政府修订《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持续推进省社会救助条例、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省地名管理条例修法立法进程,积极储备足彩胜负14场民政立法项目。有序制定、修订、清理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逐步构建“枝繁叶茂”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

(三)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指导各级执行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执法制度规定,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增强民政系统法治培训实效,加强民政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提升民政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开展基层执法力量调研,宣传推广各地整合民政部门执法力量,充实法治工作人员队伍的经验做法。

(四)积极打造民政普法特色亮点。贯彻“八五”普法要求,充分发挥基层优势,调动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多元主体参与,采取丰富多彩的方式,弘扬民政法治文化。加强民政领域新出台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将立法执法与宣传普法相融合,积极探索灵活高效、便于传播、群众欢迎的普法创新举措。

(五)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社会事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困境儿童保护等方面的举措落地落实,探索足彩胜负14场民政法治便民举措,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法治需求。

特此报告。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